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有效合同应具备以下三个主要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与其合同性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成年人和不满八周岁的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本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构成要件。如果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或虚假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该合同无效。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各项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依法维护社会公共道德。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需要特别注意: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综上所述,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