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的职业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执业权利与义务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享有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医学证明文件等权利。
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履行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医学文书规则
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销毁医学文书及相关资料。
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急救规则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用药规则
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告知规则
医师应如实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其他规则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并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和津贴。
医师有义务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并对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医师在发现医疗事故或传染病疫情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执业助理医师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行医,不得独立行医。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医师的专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保障患者权益,并维护医疗行业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