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伤残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 。此外,还会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各类致伤因素所致人身损害的等级划分
。这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等。
损伤后遗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所对应的等级划分。这涉及对后遗症的严重程度及其相关的劳动能力等事项进行鉴定。
具体的标准和规定 交通事故定残
工伤定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评估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劳动能力受损的程度。
残疾证等级评定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从身体功能障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社会参与能力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估。
评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且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回避原则。
这些依据和标准共同构成了伤残鉴定的基础,确保了鉴定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