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用款是指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建筑材料费:
包括砖块、水泥、钢筋等建筑原材料的购买费用。
劳务费:
包括工人的工资、保险及福利费用等。
机械设备租赁费:
包括施工中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
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费用:
包括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检测单位提供的服务费用。
施工现场管理费用:
包括现场人员工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专用设备与器具费用:
包括施工中所需使用的专用设备和器具的购置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
包括土地征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费用。
此外,工程款还可以包括以下几项:
预付款:
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进度款:
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进度款一般为合同价的70%。
结算款:
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这些费用共同构成了工程款的主体部分,确保了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