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下节日的值班通常不被视为加班:
1. 特定节日的值班,如春节、国庆节等,在这些法定节假日的值班一般是为了处理突发事件或预防性工作,没有实际的工作量,因此不支付加班工资。
2. 非工作时间内组织的培训、论坛、娱乐性活动时间。
3. 部分公民节假日,如三八妇女节、青年节等,如果员工在这些节日休假,则不算作加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至少相当于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三倍的加班费。而对于非法定节假日的值班或非工作性质的活动,通常不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