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张小娟)7月7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
会议强调,要正确认识“一取消三不再”。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不是不要数据,而是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数据的研判功能,全面深入分析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挤掉数据水分,进而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促进高质效履职办案。要正确认识“一取消三不再”的重要意义,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提升履职办案质效。要高度关注数智赋能,强化数据意识,深挖自有的数据资源,加大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建设、完善与运用,积极参与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业务竞赛,改进监督办案方式方法,推动办案模式从“个案为主、数量驱动”向“类案为主、数智赋能”转变。要强化对下业务指导,认识落实“三带”下沉指导意见,对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面对面指导,自觉做到“三个延伸”,提升履职办案能力。
会议通报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和反洗钱工作进展情况、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及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对本地区专项监督工作和反洗钱工作、民事检察工作、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省人民检察院第四、第六、第七检察部负责人结合上半年办案数据,对认真做好下半年经济犯罪、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编辑:杨琳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