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工亦农是指 在一定时期做工,做工期间不改变身份,不迁移户口,不转粮油关系的农村劳动者。这种劳动制度主要出现在中国,产生于1958年,适用于农村人民公社、大队所办企业、县办企业和地处农村的工矿企业等。亦工亦农制度的实行,旨在充分利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保持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身份。
具体来说,亦工亦农的人员在农闲时进入工厂工作,农忙时则回家务农。这种制度下,他们的户口在农村,日常生活用品需要从家里带,吃饭和穿衣服都需要依靠劳动工分和人头分。亦工亦农的人员在工厂工作期间,虽然身份是工人,但不需要转户口或转粮油关系,合同期满后仍需回到农村继续务农。
随着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城市劳动体制的改革,亦工亦农制度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这种制度有助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并反映了我国农业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发展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