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钱多收多久有效处理”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不当得利
如果多收的钱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的规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从当事人知道不当得利事实以及知道对方当事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税收征管
对于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1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如果纳税人在结清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后才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多缴税款要求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
建议
不当得利:如果涉及的是不当得利,建议尽快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返还要求,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税收征管:如果是多缴的税款,建议尽快联系税务机关进行退还,因为税务机关在3年内会受理此类请求,超过3年则可能不予受理。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情境或细节需要讨论,请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