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破产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破产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债务情况(债务清单、债权清单等)。
其他相关证据(如合同、欠条、还款协议等)。
债权人名单及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债权金额及债权依据。
债务人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反映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
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护照等。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明确代理人的权限和职责。
其他相关材料
涉及诉讼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与破产清算相关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特别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件
自然人参加听证会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特别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代理人出席听证会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其他补充材料
职工相关资料(职工名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土地房产等不动产资料(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
知识产权资料(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