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金额根据不同类型和级别的优抚对象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报销政策:
医保报销比例
一般情况下,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八十五。
二类医院的收费标准起征点是400元,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七十。
一类医院的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元,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一类医院转省内就医,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元。
军属特定医疗补助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补助70%。
老复员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伤残人员补助50%。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25%。
住院和门诊报销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0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7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80%。
老复员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伤残人员:10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5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5000元(含)以下部分补助25%,5000元至10000元(含)部分补助4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55%。
免费和优惠医疗
现役军人、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医疗免费。
军官、军士的父母和岳父母门急诊医保报销后,可以再减免20%;如果住院,医保报销后,再减免50%。
起付标准(门槛费)
在职职工年度报销金额最高为1500元,退休人员年度报销金额最高为2000元,起付标准(门槛费)300元/年。
这些政策为军属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还需根据个人所享受的优抚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来确定。建议军属在就诊时,先了解清楚相关政策,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