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天津户口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引进人才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本市注册的企业工作,持有对方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同意调入函及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具有正规本科学历,且是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也可以申请调入。
蓝印户口
对于2007年4月1日之前已经取得蓝印户口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投靠落户
与天津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或者年满3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或者在津居住满6年且年满2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落户。
父母、配偶、子女是天津市户籍人员,也可以申请投靠落户。
积分落户
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并且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且连续居住满1年、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1年,可以申请积分落户。根据积分情况,排名靠前的申请人可以获得落户资格。
办理流程
在线申报
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提交材料
申请人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直接受理
窗口经办人员核实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
发放准迁证
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给申请人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落户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详尽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住房证明、工作单位或学校的证明材料等。
具体的落户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申请前通过天津市公安局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最新信息的查询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