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附属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建筑物
附属的亭台楼阁、花园、假山等。
设施设备
太阳能热水器、中央空调、电梯、垃圾处理设备等。
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
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
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绿化植物
树木、花卉、草坪等。
生活用品
家具、电器、厨卫设施等。
公共设施
停车场、休闲健身区、儿童游乐场等。
供水系统(自来水入户管道、水表、供水管网、热水器或太阳能热水系统等)。
供电系统(入户电缆、电表、配电箱和各种开关插座等)。
排水系统(雨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系统,如下水道、排水管、化粪池等)。
供热系统(集中供热、壁挂炉、地暖系统等)。
安全设施(门禁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消防系统等)。
停车设施(停车场或车库)。
娱乐和健身设施(健身房、游泳池、乒乓球室、篮球场等)。
绿化设施(小区内的花园、草坪、树木等)。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投放点、分类收集系统等)。
通讯设施(宽带网络入户、有线电视、电话线路等)。
这些附属物共同构成了房屋的整体使用价值,为居住者提供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在会计核算中,这些附属物通常应计入房产的原值,以便在计算房产税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