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公章的处罚主要涉及 纪律处分和赔偿损失。
纪律处分
遗失公章属于失职行为,相关责任人将被行政机构追究其行政责任。
尽管遗失公章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若因个人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公章遗失,从而给所在企业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这类当事人就需要对此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
赔偿损失
公章遗失后,法人代表应当带上相关证件及时到公安部门备案,然后进行登报,声明遗失的公章已作废,然后办理新刻印章备案,再去刻章。
如果因个人的原因把公章丢了,造成公司损失,则要承担一定责任,赔偿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不能超过其工资的20%。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对于单位公章的遗失,通常不会构成刑事责任,而是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
建议
及时报告:一旦发现公章遗失,应立即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尽快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
补办手续:尽快补办新印章的备案手续,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责任追究: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公章遗失的责任人,应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视情况赔偿因此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