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相关政策,以下是一些免征或减免税种的情形:
个人所得税免征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免征或减征
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的所得。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的饲养。
林产品的采集。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增值税免征
自产农产品(直接从事种植、养殖、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其他免税情形
财政拨款(特定条件下)。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特定条件下)。
政府性资金(特定条件下)。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