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中国具有不同的等级,从高到低排列如下:
宪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所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
法律: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法规。
行政规章:
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这些法律文件的效力遵循以下规则:
宪法至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文件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较高层级的法律文件效力高于较低层级的法律文件。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定领域的特别法律规定优先于一般法律规定。
新法优于旧法:新制定的法律文件优先于旧的法律文件。
以上是中国法律效力的基本等级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