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证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申请书 :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身份证明材料
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收入证明材料
工资性收入证明
经营性收入证明
财产性收入证明
养老金领取凭证
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
其他收入证明。
家庭状况证明材料
家庭人口情况说明
家庭经济状况声明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残疾证
重残证明
子女户口证明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在职人员单位劳动工资证明
失业人员就业介绍或职业培训证明
失业人员劳动手册
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
丧劳鉴定书
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
离异家庭子女抚养费证明
其他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审核与审批流程
申请材料提交给居(家)委会进行初步审核
居(家)委会上报给街道办事处进行进一步审核和调查
街道办事处上报给区县民政局进行最终审批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享受低保待遇。
建议申请人在准备材料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办理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