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的选拔遵循以下程序和要求:
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
户籍在本村;
享有政治权利;
身体健康;
有一定文化知识。
资格限制
精神病患者或在选举期间患精神疾病未恢复者不能参加选举。
选举过程
成立选举领导机构,如镇(处)成立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进行选民登记,确保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确定候选人名额,通常多于应选名额一人;
召开预选大会,通过过半数选民参加有效,按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
召开选举大会,包括清点人数、唱票、计票、监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
当选要求
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才能当选;
若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则进行另行选举。
其他规定
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村民,如大学生、复转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等参与竞选;
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交叉任职;
提倡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环境,禁止私下拉票等不正当行为。
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选举办法总结的村委主任选拔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