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利要求附加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权利要求附加费的概念
专利权利要求附加费是指在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的项数超出正常范围所需支付的额外费用。
费用缴纳时机
申请人应当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或者在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权利要求附加费。
如果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权利要求数量未超过十项,而在专利局授予该专利申请权利时,其权利要求数量超过十项的,申请人应当在专利局指定期限内缴纳权利要求附加费。
费用计算
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数量超过十项的,从第十一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要求增收附加费20元。
其他相关费用
除了权利要求附加费外,申请专利还需要缴纳其他费用,如申请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等。
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要求
权利要求书应当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用附加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
申请专利的要求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并且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总结:
专利权利要求附加费主要是为了对超过一定数量的权利要求项进行额外收费,费用标准和缴纳时机有明确规定。此外,申请专利时还需注意其他相关费用的缴纳以及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