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通常不包括以下费用:
1. 就诊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
2.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 膳食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5. 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
6. 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部分费用;
7. 起付线以下的费用;
8. 自行就医、自购药品、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9.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
10.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11.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12.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请注意,不同地区及医保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请以当地医保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