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委托亲属代理诉讼时,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确定亲属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可以委托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近姻亲。
准备授权委托书
您需要填写一份授权委托书,明确指定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和权限。
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签名或盖章确认。
提交身份证明
您需要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证明亲属关系。
提交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或推荐信等。
递交材料
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
注意事项
如果诉讼代理人需要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您的特别授权。
请确保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委托,并遵循法院的具体要求。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