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不整改的罚款金额主要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等相关规定。具体罚款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或履行后,仍不改正或履行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情况
拒不执行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用人单位不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劳务不整改的罚款金额在 5000元至10000元之间,具体金额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