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两个部门:
林业部门
陆生野生动物的管理归林业部门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渔政部门
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归渔政部门负责。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国务院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建议
陆生野生动物应联系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咨询或报告相关活动。
水生野生动物应联系当地渔政部门进行咨询或报告相关活动。
这些部门负责保护和管理野生动物,确保其生存环境和生态平衡。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管理细节或寻求帮助,可以直接联系相关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