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付逾期后,上诉的有效期限为 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此,在兑付逾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存在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这一期限,债务人可以通过抗辩来拒绝偿还欠款,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或法院同意延期。
建议债权人在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后尽快采取行动,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法律保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