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具体职能包括:
刑事检察
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对侦查或调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
监督刑罚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
民事检察
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案件进行监督。
监督民事审判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
行政检察
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包括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行政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进行监督。
监督行政审判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行政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以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情况。
公益诉讼检察
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通过公益诉讼程序进行监督和起诉。
其他职能
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综上所述,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