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名需要按照以下手续进行:
填写《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
本人需要填写并递交此表格。
提交书面申请:
需要写明变更姓名的原因,并表明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提供单位意见:
如果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意见。
无犯罪记录证明:
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征信证明:
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
身份证和户口簿:
需要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收养证、社区民警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改名手续,现场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等待审批:
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公安机关的审批,审批时限通常为50个工作日。
领取新身份证:
申请获得批准后,持申请人及投靠人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受理单位办理,并领取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建议在办理改名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