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 每月5000元,即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下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具体税率如下:
月收入在5000元到8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3%;
月收入在8000元到17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10%;
月收入在17000元到30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20%;
月收入在30000元到40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25%;
月收入在40000元到60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30%;
月收入在60000元到85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35%;
月收入在85000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45%。
此外,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也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建议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确保了解并正确应用起征点及相应的税率,以合法合规地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