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是指 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总价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固定性:
合同总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承包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发包方则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工程价款。
风险承担:
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这有助于明确双方的责任和风险分担。
计算依据:
总价合同的计算核心依据包括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这些文件为合同双方提供了明确的价格计算基础。
适用范围: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明确、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且对最终产品要求非常明确的工程项目。这种合同形式能够使发包人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人,也便于进行支付计算。
类型:
总价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变动,而可调值总价合同的总价可以根据特定条款进行调整,以应对通货膨胀等因素带来的成本变化。
综上所述,总价合同是一种在工程建设中广泛应用的合同形式,其核心在于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一个固定的总价,并在约定的范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