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这类药品主要作用是滋补调养,并不算是有治疗效果的药品,因此不涵盖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由于这些药材材料稀有且价格高昂,使用频率不高,所以不再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内。
保健药品:
保健药品只有保养功效,没有治疗功能,通常被认为是可有可无的药品,因此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预防性育苗和避孕药品:
这些药品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购买,但不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这些药品通常被视为非必需的医疗支出,因此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这部分药品因为未能进入诊疗项目,无法单独收费,所以不能进行医保报销。
主要起营养作用的药物:
一些能入药的动物和动物器官、干(水)果等也被排除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外。
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包括各种药物中的果味制剂和口服泡腾剂。
血液制品、蛋白质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这些制品通常价格昂贵,且大部分情况下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劳动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未明确列出的其他不能报销的药品。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通常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营养保健品:
虽然有些保健药品可能含有治疗成分,但大部分营养保健品并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抗癌药:
抗癌药通常价格昂贵,且大部分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尽管有些药品可能纳入了医保,但报销比例和范围有限。
进口药品:
进口药品通常价格较高,且需要特殊审批,很多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没有通过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或者未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
这些药品由于未经过审批或未纳入医保目录,因此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综上所述,这些药品由于各种原因,如滋补作用、使用频率低、价格昂贵、非必需性等,均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建议在使用这些药品时,考虑个人医保卡的余额或自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