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委托是指 委托人将其所有的权力和决策权限交给受托人进行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受托人具有较大的权限范围,可以自行决策并采取相应的行动,而委托人不需要再参与具体的决策和操作过程。全权委托通常用于解决委托人无法亲自处理某项事务或需要专业人士代为处理的情况,其目的在于减轻委托人的负担,提高事务的效率,并确保受托人能够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利益有效地履行职责。
具体到证券领域,全权委托是指客户将交易权授权给证券公司或证券经纪人,由证券公司或证券经纪人决定买卖证券的品种、数量以及价格。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时,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来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此外,全权委托服务也可能基于香港证监会颁发的9号牌照,由持牌券商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这种服务中,客户将交易权授权给券商,券商根据客户的投资需求、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具体指标,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的资产配置方案,并全权代表客户管理委托账户。
综上所述,全权委托是一种授权代理人或机构全权处理投资事务的业务,通常涉及将决策权和行动权力交给受托人,以代表委托人进行各种活动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