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的诉讼期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具体诉讼时效如下:
非人寿保险: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同样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因此,保险理赔诉讼期存在两种不同的时效,取决于保险的种类及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尽快履行报案义务,并在时效期内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