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委是指 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党支部委员会
负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村民委员会
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滥用职权和不作为。
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三委共同构成了我国村级治理的基本框架,通过各自职责的履行,确保村庄的和谐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