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基本材料
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丧偶证明等。
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个人所得税证明等。
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证、存款证明等。
工作证明,如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等。
子女情况证明,如出生证、学生证等(如适用)。
额外材料
居住证(非本市城镇户籍的申请人)。
社保缴纳证明、税务证明、居住证明等(根据不同城市、不同政策可能还需要提供)。
公房租赁凭证、房屋产权证或正式房屋销售合同等(如适用)。
车辆价格发票(如申请人有车辆)。
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工资册(起止时间段为申请前12个月)。
储蓄存款凭证、股票、基金、债券、商业保险凭证等(如适用)。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如适用)。
失业证(无工作单位)。
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交凭证(如适用)。
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相关证件,如城市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等家庭。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材料。
线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或天府市民云AP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线上申请。
审核流程
社区受理:申请人向所在社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
审核并进行公示: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上报。
复审:管委会、主管单位在收到申报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
终审:最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公示10天,无异议后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申请方式,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住房保障部门的沟通,及时跟进申请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