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等。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或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公司,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益,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这些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婚前财产的孳息、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具有人身性质,故只能归该方个人所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这些财产明确归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如女士的生理专用品或男士的剃须刀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部分、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涵盖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各种收入、收益和财产,但同时也明确了一些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