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低保的流程如下:
申请受理
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申请,可以委托其他家庭成员或村(居)委会代为申请。
提交材料
申请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需要真实有效,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社区低保专干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方式包括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等。
审核与公示
村委会或街道办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次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村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然后递交乡镇审核。乡镇部门有专门低保待遇审核小组,对材料再次审核,符合条件的递交县民政部门,不符合的退还村委会或街道办。整个审核过程一般需要15天,公示3天。
审批与领取
县民政部门对乡镇递交过来的材料再次审核,通过的直接审批,不通过的直接退回,复核10天,公示3天。最终,村委会或街道办收到审批材料后,再次在村里公示,无异议的会发放低保证及低保卡,次月就可以收到低保补助金。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当地低保政策和申请条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