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罚款的处理通常需要在 收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完成。具体处理时间限制如下:
一般情况: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电子眼监控:
如果违章记录是通过电子眼监控拍照,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不用在15日内处理,但要注意不要错过年审时间。
交警现场开具罚单:
如果违章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未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
满分处理:
如果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满12分,需要在收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合格证明》后的30天内,进行满分处理,包括参加交通安全教育或重新参加驾驶考试等方式。
综上所述,扣分后应在15日内处理完毕,以避免产生滞纳金或影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咨询当地交警部门或车管所以获取具体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