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限合同,即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它的稳定性较强,通常要持续到劳动者退休。
签订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不能解除,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
优势
对于劳动者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误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它仍然可以依法解除,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长期稳定的用工形式,适用于需要高度稳定和连续性的岗位,同时也有明确的解除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