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申请低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申请者必须是当地户口,并且在当地长久生活,若是外来人员必须回到原户籍所在处进行申请低保。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
没有土地和劳动能力的: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这些劳动能力发挥不出来,而且在农村还没有土地的话,就可以申请低保户。
高龄老人且无人赡养的:
上了年纪的老人,膝下无儿女,或者因为某些原因,儿女不能赡养的,这种情况去申请低保,一般情况下都能申请上。
丧失劳动力、失去经济来源的家庭:
由于意外事故或者是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导致丧失了家庭劳动力,并且家庭其他成员都没有工作收入,也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申请低保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家庭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且家庭拥有的存款、车辆、住房等财产不能超过一定标准。
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如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重特大疾病人员、脱离家庭的宗教教职人员等也可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包括:
1. 书面申请书。
2. 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 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 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 离异家庭涉及有赡养、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 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 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 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 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建议申请者在申请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