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交通事故的结案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审理进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结案时间的概述:
普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限
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综合以上信息,一般情况下,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结案时间在 六个月左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不想与对方和解,可以进行报警处理,交警会立即到达现场处理该案件,但交警的审理周期可能较长,一般都会到当地法院进行诉讼,法院对案件的审限期为6个月,二审期限为3个月,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建议:
如果事故较为简单,双方能够快速达成和解,那么结案时间可能会更短。
如果事故较为复杂或涉及赔偿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能够快速推进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