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财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总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决议。
拨款证明。
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
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总公司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总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总公司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分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企业负责人登记表》。
《企业经营场所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委托)书》。
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分公司负责人的暂住证复印件。
31. 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33. 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34.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建议:
在准备这些资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的,并且符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如果分公司位于不同地区,可能需要额外考虑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考虑聘请专业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潜在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