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主要情况包括: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伪造或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
对已有的账簿、记账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
隐匿或销毁真实的账簿、记账凭证。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明销暗记,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
销售后不开具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
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
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
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
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
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如不如实填写或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
偷税行为不仅损害国家利益,触犯国家法律,而且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构成偷税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