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给签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医院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是临时工,也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利,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和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如果医院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医院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医院可能被视为已经与劳动者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外,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免除医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因此,医院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劳动者与医院沟通,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