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户籍证明及私章
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书(正本)
付款凭证
契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及复印件(如产权人已婚)
未婚证明(如产权人未婚)
房屋相关证明
门牌证及复印件
房屋测绘报告(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银行相关证明材料(如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房产证的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原房产证(如购买二手房)
房屋转让合同(如购买二手房)
法院判决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如通过法院判决取得房产)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共有协议(如房屋存在共有情况)
银行提前还贷证明(如房屋存在贷款)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权利证书
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其他相关文件(如赠与书、继承证明文件等)
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如房屋已设定抵押)
行政决定书、公证文件等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