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工伤的申报时限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者一方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工厂工伤申报的最晚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30日内,若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则劳动者一方可以在1年内进行申报。
建议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完成工伤认定申请,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