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
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
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
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
非法制造、贩卖管制刀具
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
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故意伤害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
盗窃、诈骗
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危害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
破坏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历史文化遗产、环境自然资源
危害公共健康和社会风化
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
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