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一起涉及山姆会员店深圳龙岗店的消费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投诉人杨先生反映,其通过山姆会员店采购价值651.36万元的茅台、五粮液等商品后,竟有550余万元货物被他人冒领,而涉事人员系山姆已离职员工。
消费者巨额货款“蒸发”,山姆回应遭质疑
据杨先生描述,2023年9月,张某自称“山姆大单经理”,以山姆工作人员身份接待他,全程使用官方渠道对接。基于对山姆品牌的信任,杨先生先后向沃尔玛(深圳)百货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651.36万元。然而,截至2023年11月,杨先生仅收到部分商品,价值550.63万元的货物去向成谜。
随后,经山姆门店查询,杨先生被告知款项到账当日即以购物卡形式被他人领取。更令人震惊的是,山姆方面在后续交涉中透露,张某早在2021年2月已离职,公司对其后续行为“概不负责”。
此外,据山姆提供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391民初 5234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中查明案外人张某在2024年2月16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立案侦查,该案正在刑事侦查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是,杨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除了杨先生,还有多名采购商在山姆会员店遭遇了类似的事件,均涉及大额转账后未收到货物的情况。
近期,针对此事,沃尔玛中国回应媒体称“已完成相关订单交付”,并表示案件处于司法程序中,不便透露更多细节。“我们一直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下,与该顾客进行了积极沟通,我们也会支持和配合该顾客通过合法的司法渠道妥善解决问题。”
杨先生及其他投诉人则认为,他们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一直与张某进行沟通,且对方均使用山姆的官方银行账号和渠道。山姆方面在明知张某已离职的情况下,却未及时切断其相关权限或向消费者发出警示,这导致了后续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争议还聚焦于山姆《大单购物协议》中“对授权人员身份无审核义务”的条款。杨先生认为,这导致了货物被冒领的情况屡屡发生,该条款涉嫌免除企业责任,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
律师:山姆或构成“表见代理”, 需承担责任
对于上述事件,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本案中,消费者向山姆对公账户转账后,货物被冒领,而山姆未提供有效交付凭证(如提货人身份核验记录、提货单、签收记录),仅以“已完成交付”抗辩,明显不符合合同履行的实质要求。虽然山姆在《大单购物协议》中约定“对授权人员身份无审核义务”,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该条款属于“不合理免除企业责任”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易旭认为,张某离职后仍使用山姆官方渠道沟通,且收款账户为沃尔玛公司,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其代表山姆。山姆未及时公示员工离职信息、未注销其系统权限,存在重大管理过错。张某与山姆的这一情况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山姆需为其行为承担责任。即使张某涉嫌诈骗,山姆仍需对消费者的信赖利益损失负责,“张某涉嫌诈骗不影响山姆的民事责任。根据‘先刑后民’原则,若刑事案件认定张某构成犯罪,山姆仍可能需要在民事案件中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普通消费者在大额交易中应如何规避类似风险?易旭提醒,消费者交易前注意风险防控,以此案例为例,首先要核实交易主体身份,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工牌,并通过官方客服(如400电话)核实员工在职状态。其次,需要与山姆公司直接签订书面合同,避免通过个人签署或口头约定。最后,确保款项转入官方对公账户或共管账户(待货物验收后再行划转),并保留转账凭证。
易旭表示,交易中还要注意证据留存,沟通记录固化,通过企业微信、邮件等官方渠道沟通,并要求对方使用山姆公司邮箱或官方账号。对重要协商过程(如提货安排)进行录音录像,确保证据链完整;货物交付管控,大额采购应要求现场验货,并由消费者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若涉及运输,选择保价物流并要求提供物流单号及签收记录。
在争议发生后,需及时固定证据,发现货物被冒领后,立即向山姆发送书面《索赔函》,要求其说明交付情况。并进行多途径维权,向市场监管部门(如12315)投诉山姆未尽到管理义务,要求介入调查。还可起诉山姆违约或侵权,要求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若发现张某涉嫌诈骗,可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推动刑事立案。最后,尽早委托专业人员如律师介入协助维权。
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李轩子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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