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淄博市纪委监委6月9日消息:
经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对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孙振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振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进行营利性活动;以权谋私、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施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振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淄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振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淄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