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龄工资的计算通常依据以下标准:
基础工资
在职时的基础工资 × 100%。
职务工资
在职时的职务工资 × 80%。
军衔工资
在职时的军衔工资 × 80%。
军龄工资
在职时的军龄工资 × 100%。
职业津贴
在职时的职业津贴 × 80%。
生活补贴
在职时的生活补贴 × 80%。
伙食补贴
在职时的伙食补贴 × 80%。
福利补助
在职时的福利补助 × 80%。
房租补贴
在职时的房租补贴 × 80%。
地区津贴
根据地区不同,可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
生活性补贴
在职时的生活性补贴 × 100%。
军龄增发
上述各项工资组成部分之和 × 军龄增发比例。
立功受奖增发
上述各项工资组成部分之和 × 立功受奖增发比例。
边远艰苦地区飞行舰艇工作增发
上述各项工资组成部分之和 × 边远艰苦地区飞行舰艇工作增发比例。
超标核减
上述各项工资组成部分之和 × (军龄增发比例 + 立功受奖增发比例 + 边远艰苦地区飞行舰艇工作增发比例 - 20)。
历年增资
年定期增资之和(不含当年增资)。
取暖费
标准面积 × 70% × 23 ÷ 12。
医疗保险
(应发合计 - 生活性补贴 - 取暖费)× 2%。
以上计算方式可能因具体政策、地区差异和时效性而有所不同。建议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或官方通知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