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送检的批量要求如下:
袋装水泥:
每200吨为一个检验批次,不足200吨的也为一个检验批次。送检时,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散装水泥:
每500吨为一个检验批次,不足500吨的也为一个检验批次。送检时,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等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需要注意的是,当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重新进行抽样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综上所述,送检的水泥批量应根据其包装形式(袋装或散装)和出厂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