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资料:
个人身份证。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营地点的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门牌号及照片。
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申请书。
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备案。
前置许可相关审批手续(如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表格。
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需提供身份核证文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
当地工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外来人员办理的《暂住证》复印件。
房照抵押银行的,提供“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涉及前置许可的,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确保材料填写正确且齐全,然后前往当地工商部门进行申请,以顺利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