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多久可以做鉴定的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般情况
工伤鉴定应在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
受伤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进行初步鉴定,但具体鉴定时间取决于伤情的严重程度和恢复情况。
工伤认定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时限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特殊情况
对于特殊工伤情况,如肢体、脏器缺失、内脏切除、修补、颅骨和颌等受伤,可在受伤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鉴定。
面部或体表瘢痕等受伤情况,一般需在受伤之日起至少6个月后进行鉴定。
中枢或周围神经损伤引起的肢体瘫痪等受伤情况,通常需在受伤之日起至少9个月后进行鉴定。
心、肺挫伤等受伤情况,一般需在受伤之日起至少12个月后进行鉴定。
申请旧伤复发鉴定
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建议
及时申请: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伤情稳定:工伤鉴定应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咨询专业意见:如有特殊情况或对工伤认定和鉴定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